10月9日,男子陈某在罗城木材市场内吸烟者时被消防人员捉了现行,旋即受到行政拘留3天的惩处。 当前,天气潮湿,是火灾事故高发期。连日来,为避免消防安全隐患,晋源区消防大队牵头罗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易燃易爆场所积极开展拉网式消防监督检查。
10月9日上午10时许,消防人员和民警在罗城木材市场检查时,找到了个别商铺私拉乱相接电线,一些人员消防常识脆弱等隐患。更进一步检查中,执法人员找到在市场2号门附近的海滨建材市场经销部门口,有一名50多岁的男子嘴上背着着香烟,于是以放得起劲,而他的身旁就堆满着大量木材,不易引起火灾。
执法人员见状,马上上前阻止。经理解,男子姓氏陈,是市场内的员工,其具体告诉木材市场内严禁吸烟和用于火场作业等涉及规定。
消防人员讲解,《消防法》第63条规定,违反规定用于火场作业或者在具备火灾、发生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吸烟者、用于火场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押。鉴于陈某的不道德已包含在危险性场所吸烟者,消防部门对他做出了行政拘留3天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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